起重机使用注意事项
(1)每台起重机必须在明显的地方挂上额定起重量的标牌。
(2)起重机在没有障碍物的线路上运行时,吊钩或吊具以及吊物底面,必须离地面2m以上。如果越过障碍物时,须超过障碍物0.5m高。
(3)操作中必须精神集中、不许谈话、吸烟或做无关的事情。
(4)不许在被吊起的物件上施焊或锤击及在物件下面工作(有支撑时可以)。
(5)具有主、副钩的桥式起重机,不要同时上升或下降主、副钩(特殊例外)。
(6)不许随便从车上往下乱扔东西。
(7)必须在停电后,并在电门上挂有停电作业的标志时,方可做检查或进行维修工作。如必须带电作业时,须有安全措施保护,并设有专人照管。
(8)被吊物件不许在人或设备上空运行。
(9)不允许用碰限位开关作为停车的办法。
(10)吊运较重的物件、液态金属、易爆及危险品时,必须先缓慢地起吊离地面100~200mm,试验制动器的可靠性。
(11)吊钩处于下极限位置时,卷筒上必须保留有两圈以上的安全绳圈。
(12)桥式起重机所有的电气设备外壳均应接地。如小车轨道不是焊接在主梁上时,应采取焊接地线措施。接地线可用截面积大于75mm2的镀锌扁铁或10mm2的裸铜线或大于30mm2的镀锌圆钢。司机室或起重机体的接地位置应多于两处。起重机上任何一点到电源中性点间的接地电阻,均应小于4Ω。
(13)修理和检查用的照明灯,其电压必须在36V以下。
(14)要定期做安全技术检查,做好预检预修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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